第六百六十八章 新的旅程-《暗黑破坏神之毁灭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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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,不是说第二世界。战术之类的就没什么用了,基本上。就算是怪物的本尊,论到脑子的话,也还是比不上人类的,只是想像在第一世界对付投影那样,干掉一群比自己强上百倍的怪物群,那几乎是异想天开的事情,第二世界的普通怪物,已经懂得思考,已经学会判断,已经掌握一些最基本的配合。
打个简单的比喻,一只沉沦魔分身,的确是不如群魔堡垒级怪物的投影,但是如果一小队数量的沉沦魔,和同样是一小队群魔堡垒投影怪物较量,胜负就难说了,若是一大队的数量交锋的话,那肯定是沉沦魔这方占据绝对优势。
当然,以上的比较,必须除开死亡骑士这些顶级怪物,身为大菠萝的近卫队,死亡骑士的实力比大多数哈洛加斯级的怪物都还要高。
拿群魔堡垒的怪物去和这里的沉沦魔比较,或许会让人觉得好笑,好吧,就算这里一大队沉沦魔的实力,要比一大队群魔堡垒的投影怪物要强,那又如何,别忘记能来到这里的冒险者,可都是曾经将巴尔投影都踩在脚下过呀。
但是,那些发出笑声的人,请你们同样别忘记,营地里的沉沦魔,是以什么基数的形式出现?
个小队的沉沦魔,那是随处可见,简直就如同海滩上的沙子,天空上的无数繁星,而一个大队的沉沦魔,则是如同沙滩上的贝壳,虽然比沙子要少,但也处处点缀。
再以上,还有几个大队数量。十个大队数量,而附近区域的沉沦魔之王 毕须博须,统治着超过五十个大队,也就是五千数量以上的沉沦魔大军,里面还有十多个精英。数十个头目。
这样的群体实力,我只有变身血熊,才敢虐上一虐,月狼也不敢,一来杀到手软,二来,月狼速度虽快,但所谓乱拳打死老师傅,数千把雪亮的小片刀,就算不攻击,光晃着都能闪着冒险者的眼睛呀。
哪怕到了第二世界,毕须博须这个靠小弟吃饭的家伙,还是占了罗格营地最难缠小助《榜的鳌头,真霉气。吟·’广告 边继续翻着关于石块旷野的描述,我一边在心里思索着,第一世界,自己已经将毕须博须这害虫给爆过一次,是不是该来个梅开二度呢?
“嗤 破空声响起,等回过神来。我的屁股上已经多了一根巴掌长的尖
。
“嗤嗤嗤嗤 ”
还没等我从屁股开花的余韵中反应过来,连续数十道破空声响起,在一秒钟之内,我的屁股已经变成了圆溜溜的仙人掌。
网网还想着是不是要再爆毕须博须的菊呢,这下倒好,果然自己的人品已经在昨天透支光了。
眨眼的功夫里,另外四只鬼狼,还有剧毒花藤,被我召唤了出来,本以为没有走远,应该不会那么快遇到敌人,看来还是自己大意了,这可不是第一世界呀。
很快,五六只浑身是刺1圆滚滚肉呼呼的东西,就被鬼狼和剧毒花藤从密集的草丛里赶了出来,在鲜血荒野,除了这些硬皮老鼠,我实在想不出还有哪种怪物,有这样的蒋好。
想当初,自己网网走出营的。进行来到暗黑的第仁次外出历练的时候,为了摸索对付这些看似可爱,却有着非常猥琐的精准度的小东西,屁股可没少遭过殃。
六只硬皮老鼠,哪怕是四十多级的硬皮老鼠,只是开胃菜而已,事实上,鲜血荒野并没有太可怕的怪物,一大队的沉沦魔也不多见小是熟悉这个世界的战斗的最好地方。
很快,这吼…刺被四只鬼狼咬死四只,而剧毒花藤更是直接红 只慨不挑剔它们身上那些可怕长刺,直接就一口一口,将两只硬皮老鼠填了肚
。
最后,这批硬皮老鼠,自己在第二世界遇到的第一批怪物,给自己爆了三枚金币。
悲剧呀。也是仅是不同往日,想当年在第一世界的鲜血荒野,哪怕爆出一枚金币,就将自己高兴的直乐悠。
还有久违的小腐尸们,依然拖着它们腐臭发烂的身体,蹒跚的脚步,速度方面有所进步,但也不过是比正常人走路快一点而已,毫无威胁可言,到是身体那股臭味要比投影臭上十倍,稍微靠近一点就直让人
这些家伙的存在不是为了给冒险者制造威胁,绝对是用来恶心冒险者的。
最后就是举着把明晃晃的武器四处乱逛的沉沦魔了,鲜血荒野里面,它们的数量不会太多,营地也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出现,所以哪怕百年难得一见的偶尔出现上千数量的沉沦魔营地,也会被冒险者迅速侦探得知。而立刻发兵剿灭。
这些家伙没有任何的优点,好歹,虽然库拉斯特的小矮人,也是一样的炮灰级怪物。但是人家还有速度快攻击高两大优点,而沉沦魔则是真正意义上的。没有任何特点和优势的废柴怪物,所以也只能靠数量将实力堆积起来。因此毕须博须则也有了个分外合适的外号 废柴
。
某种意义上来说,那些因数量连一个营地都凑不起而四处落魄游荡,和有了自己的营地以后,除开肚子饿的实在不行以外,会一直蹲在营地里不离开的沉沦魔,它们所带来的,针对于身为宅男的我的既视感。真的是太刺眼了。
而毕须博须这个从未离开过自己营地的家伙,则当之无愧的是尼特
。
鲜血荒野上。主要的怪物也就这三种,数量不多,实在没什么挑战性可言,所以我是一边赶路,一边熟悉这里怪物的战斗能力,在小耍的全力狂奔之下,第二天就来到冰冷之原的边缘。
虽说鲜血荒野还有个邪恶洞穴,里面还有个小凹《尸体发火,但老实说,如果不是迫不得已的话,我是绝对不会往这些洞穴地形钻了。
因为凯恩书上写的清清楚楚,第二世界的迷宫区域,要比第一世界大而复杂上好几倍,怕我看不见,“好几倍”这三个字还特地用红字标明,显然,这本书是特地为我准备的。
有点不爽的感觉,总觉得网网那段话,在自己没能察觉到的情况下,我又自己吐槽了自己一次。
咳咳,还是转入正题吧,总之,冰冷之原才算的上是真正有挑战性的地方,再不济,这里也会出现上千数目的超大型沉沦魔营地,还有冰原中央地带的总助《 尼特之王 咳咳,是废材王毕须博须。
不过,现在正是深秋,临近初冬的季节,在这种时候光顾冰冷之原,可并不是什么美妙的事情,天气已经十分寒冷,虽不能说是千里冰封,但在这里落脚一晚,第二天早上醒来,发现整个帐篷都被冻成硬邦邦的冰块。
干冷不可怕。可怕的湿冷,冰冷之原就是这样,所以比起来,我甚至更喜欢哈洛加斯的天气多一点。
天气的阴冷是一方面,怪物强度的增加,也是困扰着初来乍到的冒险者的另一方面,出了鲜血荒地的三种主要怪物以外,冰冷之原还四处分布着那些被的狱力量诱惑和侵蚀,而堕落成怪物的罗格。
这些堕落的罗格又分为三大类。分别为刀盾手。射手,还有长枪手,隐隐对应着亚马逊职业的三大体系技能,毕竟,罗格营地的罗格人,也是亚马逊职业的主要组成成分,而经常说到的罗格弓箭手,只是三者比较常见的一种佣兵职业而已。
这些堕落的罗格分身,还带着生前的一些战斗特性,会有模有样的躲在林子里。或是树背后,或是灌木丛里,甚至爬到树顶上,对路过的冒险者进行偷袭0
不过串竟只是怪物分身,只有半吊子的功夫而已。在林子里和它们交手,的确会比较郁闷,但是,比如说你站在林子外面徘徊,不肯进来,等一会儿之后,这些没有耐性的家伙就会急匆匆的从林子里冲出来,和你拼命了。
摸索到对付这些家伙的办法之后,我便松了一口气,分身比起投影来,即使除开等级实力的提高,各方面也有很大的进步,如果在林子里和它们奂手。这些带着生前一些亚马逊狩猎者本能的怪物,在占尽地利,加上简单的配合之下。真的能将自己逼碍手忙脚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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